Skip to content

GJB 150.11-1986 盐雾试验

GJB 150.11-1986《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盐雾试验》

规定军用设备盐雾试验方法(1986 版)。

军用设备及部件。

本文件属 1986 版 GJB 150,已被 2009 版 GJB 150A 系列取代。CNAS 能力范围中通常限定“仅用于特定客户的特殊要求”,新项目应优先采用 A 版。


术语 含义
中性盐雾 5 % NaCl、pH 6.5 ~ 7.2 的盐雾
沉降率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收集的盐溶液体积

参数 典型取值
NaCl 浓度 5 ± 1 %
溶液 pH 6.5 ~ 7.2
箱内温度 35 ± 2 ℃
沉降率 1 ~ 2 mL/(80 cm²·h)
持续时间 24 h / 48 h / 96 h

  1. 清洗并初始检测试样。
  2. 校准喷雾量、浓度与 pH。
  3. 按规定角度摆放试样,避免相互遮挡。
  4. 连续喷雾至规定时长。
  5. 取出后自然干燥、按规定清洗并评级。

按相关规范判定:按 GB/T 6461 评级;功能与绝缘性能合格。


  1. 本文件属 1986 版 GJB 150,已被 2009 版 GJB 150A 系列取代。CNAS 能力范围中通常限定“仅用于特定客户的特殊要求”,新项目应优先采用 A 版。
  2. 盐雾小时数不能直接换算成户外年限。
  3. 试样倾角与摆放对结果影响显著,复测必须复现同一布置。
  4. pH 会因 CO₂ 溶入而下降,需定期监测调整。
  5. 新项目建议改用 GJB 150.11A-2009。

查看标准原文 →

本页为技术解读,不替代标准正文。完整条款以官方发布版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