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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度测定

测定材料在规定温度下的质量与体积之比(密度),以及相对密度(密度与同体积水密度之比)。密度是材料鉴别的第一性指标,可用于:

  • 材料牌号与配方一致性核查
  • 发泡倍率与填充含量评估
  • 成品掺杂/替代料判别

塑料(除泡沫)、橡胶、薄膜、粉末、复合材料。

标准号 标准名称
GB/T 1033.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:浸渍法、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
GB/T 1033.2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:密度梯度柱法
GB/T 533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密度的测定
ISO 1183-1 Plastics - 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density of non-cellular plastics
标准号 标准解读 标准原文
GB/T 1033.1 解读 → 原文 →
参数 取值
浸渍液 蒸馏水(或按材料选择,闪点 > 100 ℃)
试样质量 ≥ 1 g(建议 1 ~ 5 g)
温度 23 ± 0.1 ℃
天平精度 0.1 mg(分析天平)
附加重锤 密度 < 1 g/cm³ 时需加重锤(已知质量)

计算式:

ρ = m1 / (m1 - m2) × ρ液 (不加配重)

其中 m1 为空气中质量,m2 为浸渍液中表观质量,ρ液 为浸渍液密度。

方法 B:密度梯度柱法(高精度)

Section titled “方法 B:密度梯度柱法(高精度)”
参数 取值
原理 两种不同密度液体在柱内形成连续密度梯度
标准液 按标准规定(如乙醇-水、甲苯-四氯化碳)
精度 可达 0.0001 g/cm³
适用 需精确比较的样件、微小差异判别
注意 需用已知密度的浮标(浮珠)校准柱曲线

适用于粉末、颗粒与细小试样,精度高但操作繁琐。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1. 温度平衡:浸渍液与试样在 23 ± 0.1 ℃ 恒温 ≥ 1 h │
│ ↓ │
│ 2. 称干重:空气中测 m1(精度 0.1 mg) │
│ ↓ │
│ 3. 浸渍:试样完全浸入,排除气泡(真空或超声辅助) │
│ ↓ │
│ 4. 称湿重:浸渍液中测表观质量 m2 │
│ ↓ │
│ 5. 计算:ρ = m1 / (m1 - m2) × ρ液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指标 单位 说明
密度 ρ g/cm³ 或 kg/m³ 保留 3 ~ 4 位有效数字
相对密度 d 无量纲 ρ材料 / ρ水(23 ℃ = 0.99756 g/cm³)
结果取值 中位数 ≥ 3 个有效结果的中位数
  1. 气泡是头号误差源:浸渍前必须用真空抽气或超声排除表面气泡。
  2. 温度必须严格控制:水在 20 ℃ 与 25 ℃ 密度差约 0.002 g/cm³,足以影响牌号判别。
  3. 吸湿材料:尼龙、POM 等吸湿材料需先干燥或按标准规定状态测试,并注明条件。
  4. 浸渍液选择:不得使试样溶解、溶胀或吸液,必要时改用非溶剂液体。
  5. 重锤影响:使用下沉重锤时需从结果中扣除重锤贡献。
  6. 与填充料的关系:填充料密度与基体差异大,密度可作为填充含量(玻纤/矿粉)的快速估算依据。

相关文件:拉伸试验 | 材料试验总览

体系归属:材料试验 / 力学性能试验